一、豁免清单核心商品类别
工业材料及制品
钢铝制品、汽车及零部件(此前已受232条款约束,不叠加新关税)
铜制品、木材制品、金属制品(含纸制品)
黄金、银等贵金属
医疗与民生物资
药品、食品、化学品
人道主义援助物资(如捐赠的食品、衣物、药品)
科技与电子产品
半导体及相关产品
自动数据处理器、电脑、通信设备、显示器及模组(新增于4月13日更新清单)
能源与资源类
美国国内无法获取的能源(如特定矿物、原油)
特殊类别
信息类产品(出版物、电影、艺术品、新闻稿件等)
含20%以上美国原产成分的商品(仅对非美国部分征税)
二、豁免执行细则
在途货物豁免:2025年4月5日至5月27日期间申报进口的部分商品可免10%关税;
动态调整:未来可能纳入232关税条款的商品自动豁免。
新增豁免(截至2025年4月13日)
美国海关最新更新清单中,进一步豁免了科技领域的关键商品,包括半导体制造设备、通信设备及消费电子产品。